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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文件】关于做好“七一”表彰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时间: 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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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之际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做好本次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直属支部)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勤政廉洁,有较强的

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工党员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起示范作用,积极投身服务社会实践中;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能起示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战斗力、凝聚力强。努力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服务型、学习型组织建设成效显著。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广大师生的拥护。

(二)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认真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工作业绩好,群众评价好。教工党支部认真参与、组织、开展完成各单位的教育教学改革,主动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学生党支部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核内容,强化党员发展质量。   

2.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工作,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支部组织生活有实效,工作成效显著。

3.支部党员自觉履行党章、遵纪守法,在教学、管理、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所属党员没有违纪行为。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会议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

2.带头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开拓创新、讲求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的成绩。教工党员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自觉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

3.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4.带头服务群众。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坚持群众路线,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服务群众的表率。

6.在我院工作或学习2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研究新时期的党建业务,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2.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自觉做到爱基层、爱党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实事;坚持原则、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带头抓好党务工作。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长效化机制建设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认真开展主题建设活动并取得实际工作成效。

4.带头服务发展大局。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院中心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任务中成绩突出。

5.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

(五)党建特色项目的基本条件

党建活动能围绕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系领导重视活动的开展,在学院范围有一定的影响力创新活动方式,形成基层党支部的品牌活动教的成果具有可推广性。

二、名额分配

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评选项目

先进

党支部20%

 

优秀

党员

(教工)

5%

 

优秀

党员

(学生)

10%

 

优秀党务工作者10%

 

 

先进

党总支(直属支部)

25%

 

党建特色项目

20%

 

教工

 

学生

外国语系党总支

 

 

 

2

1

4

10

 

 

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

1

4

 

 

财政会计系党总支

1

7

 

 

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1

3

 

 

设计与传播系党总支

1

4

 

 

中文系党总支

1

3

 

 

机关一

 

 

 

3

2

机关二

 

 

机关三

 

 

机关四

1

 

 

思政部

 

 

基础部

    1

合计

2

6

14

25

 

 

三、评选方法与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进行党内民主评选推荐。

2.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时间安排,将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材料统一报党委组织部。材料提交请打包电子版,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的章,于6月12日前完成。

  

附件:1. 先进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表

      2. 先进集体推荐表

      3. 党建特色项目推荐表

      4.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 优秀党员推荐表

      6. “七一”表彰推荐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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